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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常德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29 信息来源:中国农工民主党常德市委员会 【字体: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广大党员团结和凝聚起来,为构建和谐常德,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根据《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1、深刻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联系广大党员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的活力源泉。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需要,是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势特点的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建设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参政党和推进农工党的工作,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

        2、全面理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章程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农工党的性质、地位、特点和发挥参政党作用的要求出发,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思想建设为重点,以组织发展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组织活动为载体,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3、进一步明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是提高我市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不懈努力,对新形势下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深入探索,使我市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成为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重要力量。        

        二、基层组织建设的设立与管理

        4、基层组织的设立原则。党的基层组织是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或地方委员会的直属支部、直属小组)。基层组织的建立应本着有利于对党员进行组织和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和活动,有利于接受中共党组织政治领导的原则,按照党员所在单位、业务系统或行政区划,分别建立单位支部、行业支部、综合支部、区域支部等基层组织。同时,还要结合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积极探索新的组织形式。

        5、基层组织的设立。原则上有党员3人以上(含3人)可成立小组,有党员5人以上(含5人)可成立支部,有党员9人以上的支部,可以建立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同一单位、业务系统或地区,经上级党组织与所在单位(系统、地区)的中共党组织协商一致后,可以建立党的总支或基层委员会。支部、总支、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名额由上一级地方组织决定。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选举主任和副主任,小组选举组长,每届任期均为5年。

        6、基层组织的管理。基层组织应服从上级党组织领导。基层组织的建立、合并、调整、撤消,由上一级地方组织决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基层组织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换届时,须报上一级组织批准。

        7、注意调整基层组织的规模。随着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并,基层组织的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活动的原则,适当调整支部的规模。对一些活动困难或长年不开展活动的基层组织,也要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理顺关系,保证党员进行正常的组织生活。

        三、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            

        8、发扬优良传统,加强思想建设。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的核心任务是通过对《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党史和多党合作制度有关文件的学习,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深化党员对参政党地位、性质、任务以及历史使命的认识,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自觉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        

        9、贯彻上级决议,发挥自身作用。基层组织要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要鼓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努力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以工作成绩赢得单位中共党组织的重视和群众的信任。对于党员和所联系知识分子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党内组织渠道或党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映。

        1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主委。要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注意培养、选拔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热心党务、乐于奉献、有群众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作为基层领导班子的组成人选。主委要由有一定影响、有群众威信、有参政议政能力、有代表性的人士担任。必要时还要有一位有一定能力、热心党务和时间相对比较宽裕的同志协助主委做党的日常工作,或有一些骨干党员分担日常工作。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应由在职同志担任(离退休支部除外),并注意在工作中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作用。                                

        11、夯实工作基础,做好组织发展。基层组织要认真贯彻三个《纪要》精神,按照《中国农工民主党组织发展工作规程》的要求,广泛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对要求入党的知识分子进行考察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发展党员要保证质量、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注意做好代表性人士和后备人才的发展工作。                

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人口、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和经济、教育、管理、法律以及其他非重点界别的人士,以改善党组织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适应参政议政对人才的需求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2、立足基层组织,培养后备人才。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立足当前、考虑长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发现、选拔、培养、储备、推荐后备人才。要把基层组织作为锻炼和培养干部的平台,通过组织活动,发现、培养一批后备干部,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基层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为向党的上级组织和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政府部门输送和推荐有竞争力的人选提供组织保证。    

        13、团结爱护党员,增强组织合力。基层组织要把了解党员、关心党员,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努力营造出心情舒畅、关系融洽的组织氛围,把基层组织办成党员之家。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有具体困难和正当要求的党员,要主动走访,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14、发挥自身优势,搞好社会服务。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人才优势,把组织活动与社会服务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知识、送技术、送温暖等社会公益活动。        

        15、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使用情况。按照《中国农工民主党党费交纳标准、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工作,收缴的日常党费和特殊党费一律记入党费证,并存入国家认可的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党费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基层组织负责人每年检查一次党费的交纳、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积极丰富创新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16、不断丰富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要围绕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积极开展活动,努力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重点,不断增强组织活动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组织生活的内容要力求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17、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基层组织活动的新形式。基层组织活动要适应党员职业多元化、年龄跨度大、工作繁忙等特点,探索新的活动形式,因地制宜,搞出特色。针对在职党员工作繁忙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活动;针对在职和离退休党员的不同兴趣和特点,可适当开展一些有合有分的活动;要把基层组织活动和党员的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组织活动能为党员的发展成长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互联网设立网站、网页或公用电子信箱等形式,增进基层组织与党员的联系;要注意加强各基层组织间的横向联系,通过支部间的联合活动,取长补短,增进活力,同时也为党员提供更大的交往平台。    

        18、要提高基层组织活动质量和实际效果,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活动。基层组织每年至少要开展两次组织活动,每次活动应争取有较高的出勤率。有条件的基层组织可每月开展活动一次。对不能参加活动的高龄党员,要有专人联系。要加强党员的动态管理,对长期离开党籍所在地的党员,组织部门要主动与他们联系或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                                

        五、争取支持,规范管理,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化

        19、主动争取各级中共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农工民主党的政治准则和对基层组织的基本要求。基层组织要主动争取中共党组织支持和帮助,在主要活动、工作计划和人事安排与活动经费等方面,要及时主动地向中共党组织征求意见,建立诚挚、融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关系。                

        20、加强基层组织的制度建设。把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提升为制度规定,并用来规范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举措。要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职责,如支部会议制度、支部活动考勤制度、党费管理制度、文书档案制度、支部成员工作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21、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要组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要及时了解、掌握、更新党员的基本情况,为上级组织提供准确信息。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维护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缴纳党费的,基层组织要多做思想教育工作,对多次教育无效的,应按照《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

        22、市委要担负起抓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职责。市委将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并将基层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并做好指导落实。要建立基层干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3、市级组织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针对不同情况,深入基层,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对基层组织进行分类管理和具体指导。要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市级组织的有关精神,为基层组织活动提供信息和资料。要注意整合资源,规范和活跃基层组织活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基层组织负责人、骨干党员和新党员进行培训教育。    

        24、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联系基层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和机关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情况,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在活动场所、经费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向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和地方中共党委反映情况,帮助协调关系,争取支持,积极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5、要积极总结推广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或表彰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先进,起到推广经验,指导工作,带动全局的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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