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现实考量
农工党常德市委 肖燕芳
近年来,我市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现实的考验中探索前进,实现了教育培训有规划、实践锻炼有基地、选拔任用有制度、基层配备有力度等几个进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政治的推进,目前基层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矛盾与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
一、困境与原因
(一)缺乏硬指标下的“软着陆”。中发[2012]4号文件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统战工作“上热、中温、下凉”的状态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地。部分基层中共党组织对党外人士参政工作存在三个误区:一是认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安排不是硬任务,无关紧要。中央、省市的政策没有量化指标,只有笼统规定,导致在执行中不好把握,出现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和各地贯彻不平衡现象。二是认为优秀的人才均已入党,党外无人可选。认为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仅是政治需要。同时,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没有真正消除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的限制。三是认为党员干部尚且安排不过来,党外无职可任。对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不主动、举荐不积极、任用不放心,安排工作进展缓慢。同时,降低标准、火线提拔,以特殊情况为由强制性安排的举措,形式上完成了这项工作,但客观上强化了民主党派“花瓶”形象和“政治点缀”的深刻负面影响。
(二)老一辈旗帜性代表人物的权威性与新一代代表人士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一是旗帜性人物相对稀缺,党派意识和合作共事能力不强。几经换届,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既缺乏与中共风雨同舟、共励磨难的历史实践,也没有老一辈领导人那样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且他们在政治认知方面理性思考比重大,传统的政治感情因素相对较弱。二是结构复杂,思想观念呈多样性。这些代表人士大多年纪轻、学历高,眼界开阔、思想活跃,接受新生事物快,自主意识明确,但也易受错误思潮的影响,有的对西方政党制度的本质认识不清,有的对多党合作制度认识不够,有的对民主党派自身价值认识不深,政治认同感还需要在合作共事的实践中进一步确立。
(三)专业领域优势与履职能力“短板”。一是本职工作繁忙与党派履职、社会活动冲突日益显现。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在本职工作单位多是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或领导干部,本职工作十分繁忙,还要抽出一定时间和精力履行参政党干部的职责,这对他们显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二是履职能力欠缺,制约了履职作用的发挥。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参政议政、合作共事和组织协调等履职能力,相对其突出的专业领域优势,“短板”效应明显。需要引导他们跳出本专业的局限、跨出本领域的局部、挣脱本利益群体的束缚,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娴熟的统筹能力,才能实现本职与党务工作相得益彰。
(四)政治诉求强烈与履职平台匮乏。一是政治资源有限性导致党派间的激烈竞争。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诉求日益高涨,但挂职交流、实职锻炼的机会有限。后备人才多,使用人才少;政治安排多,实职安排少;副职安排多,正政治安排少的“四多四少”现象突出,同时民主党派发展对象趋同化导致党际竞争加剧,党派特色淡化,利益聚集与表达功能受限。二是组织选任和人事改革进程中对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形成的玻璃门效应。如民主推荐和人大选举过程中,党外干部因其知名度一般低于党内干部而被末位淘汰或落选。又如,逐级提拔的做法打断了党外干部通常由现任副职晋升上一级副职之路。再如,受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的限制,党外干部很难从其他单位调入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三是政治热情高涨与工作周期疲劳冲突。基于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组成特点和履职特点,其周期性变化明显。工作初期参与意识强、投入精力多,表现出高涨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工作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阻力,热情逐步减退、参与逐步减少、工作逐步下降。
二、对策与建议
(一)要“谋”人,完善落实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具有长期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政治意义。党委重视,是推进这项工作的组织保证。一要加强领导。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谋划。努力形成政策完善、权责明晰、机制健全、程序规范、运行科学的工作格局。二要明确责任。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体系,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领导责任制。中央、省(市)要加强对基层落实党外干部使用安排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三要积极运作。完善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落实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和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的“六个共同”运行机制。
(二)要识人,完善落实广纳贤才的发现机制。一是科学界定党外代表人士标准。中央4号文件指出,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省市应该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对党外代表人士不同队伍、不同层级制定出可量化、能操作的具体条件。二是优化民主党派代表人士人才库结构。根据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专业的人才库。同时在政治标准与代表性兼顾的前提下,注意与组织发展相结合,与中共党委、政府后备干部规划、步骤相结合,与选拔、培养和使用相结合。三是拓宽代表人士来源。首先,做好重点界别的人才物色,注意从知识分子密集的部门、地区、群团组织和党派本身的后备干部队伍中甄别和遴选,分类别、分层次纳入人才库,跟踪了解,滚动发展。直接发展优秀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表现突出的代表人士。同时,地方党委要真正落实好中央关于将一部分精英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有重点地培养一批民主党派干部。其次,用好交叉界别的发展比例,结合党外人才分布的新变化,探索突破区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等限制,注意在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非重点界别的高层次代表人才,开拓组织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要育人,完善落实科学系统的培养机制。一是深化理论培训,提升政治把握和参政议政能力。首先,要明确培什么。培训要以增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对执政党政治认同感和提升基层民主党派成员撰写调查报告、反映社情民意的能力为主要内容。其次,要明确怎么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社会服务等活动,以政治协商、特约监督等以会代训的有效形式,发挥老一辈代表人士“传、帮、带”的作用。二是创新实践锻炼,提升合作共事和组织协调能力。首先,扩广度,多途径挂职交流。在巩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上派、下派挂职基础上,探索外派到发达地区和艰苦地区挂职。其次,挖深度,建好实践锻炼基地。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实践锻炼基地,定期提供一定数量的挂职锻炼岗位。量化、细化锻炼内容,提高锻炼实效。
(四)要用人,完善落实统筹兼顾的任用机制。 一是统筹任用。要加强与中共干部培养规划的结合。统筹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政府实职安排、社会群团安排的功能特点、岗位需求和任职资格,优化政治安排,突出实职安排,拓展社会安排。有针对性地在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六个方面进行安排。在19个重点配备党外人士的部门明确安排职数,实现政策范围内的“应配尽配”,突破正职安排。二是因材施用。根据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特长和专业,尽可能作对口安排,科学合理使用,以利于其作用发挥和能力施展。三是放手使用。各级党委要做到对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大胆使用、量才施用”。给予他们充分信任,让他们有职有权、有责有为,形成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良性循环。统战部门要协同组织部门完善落实在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推荐、使用上目标同设、人选共选、责任共担的机制,真正形成合力,避免脱节。
(五)要管人,完善落实畅通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加快促进动态管理。通过联系促进管理,以交朋友的形式完善重点联系制度,以定期走访谈心的形式引导思想认识。通过考核加强管理,结合代表人士在其本职单位的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换届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德、能、勤、绩、廉状况。通过监督严格管理,根据使用安排需要,逐步推行任前公示、廉政考察、离任审计、法律、舆论监督等,形成较完备的监督网络。二是逐步实施党内监督。建立党内监督机构并赋予其监察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行使各项规则的条件和程序,监察民主党派成员违纪行为的权力,促进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拒腐防腐,保持民主党派的生机与活力。三是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体现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特点,考虑代表人士信仰、身份、职业的差异,对政治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三个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听取单位意见与实地考察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一贯表现评价与关键时刻表现评价相结合、年度评价与届末(中)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是实施有序退出机制。随着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年龄结构的变化和参政议政范围的不断扩大,在实行任期制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退、进出通畅、优胜劣汰的机制成为顺利进行政治交接的有效保障。